撤销脑死亡病人生命维持 最高法院裁决引争议
最高法院最近驳回了医生关于撤除一个严重脑损伤患者的维持生命设备的上诉,该决定引发了极大地争议。这个裁定对病患家属来说是个极大地胜利,但是在环球邮报的一篇文章指出这将有损医生的职业操守并会潜在的损害加拿大的医疗保健系统。
The recent Supreme Court of Canada’s decision that dismissed the appeal sought by doctors to withdraw life support from a severely brain damaged patients has sparked great controversy.While the decision is a clear victory for the family, an article in the Globe argues that it is a blow against physician integrity and potentially damaging to the Canadian health-care system.
加拿大最高法院的5-2法案对Rasouli裁决是其家人一个明显的胜利。可悲的是,这一裁决丧失了常理和常伦,打击医生的操守和潜在地损害加拿大的卫生保健系统。
良好的职业操守需要准确的事实。 有关这一案件的显着的事实为: Hassan Rasouli 2010年10月以来,在医生的全力救助下,任然一直昏迷不醒。他是一个近乎植物人状态,没有复苏的前景。虽然他的身体将不可避免地进一步恶化,在医院重症监护病房,他任然可以几乎可以无限期的维持生命:他需要插喉管才能呼吸,需要导尿管才能排尿,硕大的中央管运输食物和药物,频繁的切除受感染的皮肤组织以防止感染,吸痰器防止他窒息,等等。
医生建议对他进行最终生命疗养,而不是生命维持。在ICU治疗不仅是“徒劳的” ,它甚至是有害的。它可以让他活着,但是生命不仅仅是活着。医师职业道德不准许他们接受对病人有害的治疗手段。
Rasouli先生的妻子, Salasel Parichehr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坚信她的丈夫有活着的渴望,因为他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她是Rasouli先生的替代决策者( SDM ) ,她拒绝同意他出院。
几十年前,加拿大法院的裁定,如果你是一个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你有权利拒绝生命支持工具,当然包括任何建议的治疗。这是你的生命,应由你来决定。相比之下, Rasouli案件涉及在医师认为你的要求是徒劳的或有害的的情况下,你或你的家属决定要求继续治疗的问题。
最高法院已裁定只有病人或者家属的同意才可以停药或停止生命支持。在安大略省,如果医生不同意,可以投诉至Consent and Capacity Board。这听起来很合理,但董事会的决定并无法律效力。另一种方法是:医生根据专业标准先行决定,同时病人家属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尽管最高法院有如此裁决 ,安大略健康护理知情法案的条款并没有让家属在医生认为治疗有害的情况下决定治疗方案。
每名患者每年在重症监护的护理费用差不多花掉100万元,所以 ICU病床的数量是有限的,并受严格控制的。
法院应该问:重症监护到底为了什么 ?重症监护的目的是为了挽救病人生命,直到病人可以恢复到出院。维持无法恢复的病人不是ICU的目的。目前,重症监护的医生往往过多地接受病人。如果他们后来发现,生命支生命支持是徒劳的,那么患者必须离开ICU和接受生命维持疗养。
最高法院决定所引发的争议焦点为,即使是最高法院也不能决定入住加护病房的标准。设置住进加护病房的标准应该是医生,而不是病人或家属。从道德的角度来说,保留或撤除生命支持设备是没有区别的。不幸的是,如果最高法院一定要区别对待的话,那么加护病房的医生可能提高入住的标准,这可不是一个好的消息。
一个人的良药可能是另一个人的毒药。浪费稀缺的卫生保健资源是不道德的。要求医生做伤害他们的病人,侵犯了他们的道德守则,会导致一些医生辞职,如最近发生在温尼伯, 3个重症监护病房的医生选择辞职,而不是服从法院的临时裁决“治疗”植物人病人Samuel Golobchuk先生。
涉及Rasouli先生和Golobchuk先生的案件,还是是比较罕见的。只要认真地去讨论和交流 ,通常可以达到共识。但在这些不能取得共识的案件中,医生有权行使自己的专业判断。如果家人不同意,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