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中国梦应是宪政梦
去年近尾习近平提出了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为此,《南方周末》精心准备了元旦贺词“中国梦,宪政梦”,遭到执政党审查部门中共广东宣传部粗暴改写,引起了今年初中国的第一场政治风波。如今风波被平,宪政也被抽离出了中国梦,习主席又提出了“两个三十年不能互相否定”,即“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中国人被从始自毛泽东的当局者的各种各样梦搅迷糊了。
梦,除了意念的幻觉,还有被当局者拉洋片似变幻愿景糊弄人眼球的功能。把民族复兴当作梦,文意上蛮动人,但毕竟只是愿景描绘。对各类口号、愿景和理/梦想,中国人已经见识得实在太多了。民族复兴复兴些什么,如何复兴?实际上它完全可以是空洞无物的一句口号。而把宪政作为梦,却是符合人类文明进程的可追寻实现的实在目标。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以宪政当作自己的理想,且还在梦中,实在令人感到酸楚。一百多年前推翻满清后,于1912年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国民政府从军政、训政再到1948年形式上进入宪政,如今在台湾才真正实现了宪政。不要小看这部临时约法,它是所有中国各种版本宪法的基础。1954年至1982年,中共在短短的几十年里颁布过宪法达四次之多,以后又修过3次,而十三亿中国人对宪政却连个梦都做不得。中共机关刊物《红旗文稿》有文认为,“人民民主制度不可称为社会主义宪政”;《党建》稿件认为,“‘宪政’主张非常明确,就是取消共产党领导,颠覆社会主义政权”。
宪政的含义就是以宪法为国政之基础。现代宪法的理论和普遍意义是,防范和限制强势阶层/集团的权力泛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始于13世纪的《大宪章》,为英国八百年立国之根本,它的初衷就是限制英国王的权力,保障贵族教士等的权益`,而其中的自由人人权财产权以及须经司法被定罪和被剥夺的原则,既限制和防范了国王的滥权,又保障了贵族等阶层及至被引申至普通人民,形成了久远不倒的法治民主的君主国。英国的宪政,于人类文明贡献甚巨矣。不必怪中共当局的贬抑宪政,其实是中共理所当然的举动,很少有集团自愿受限,永远掌权江山万年,谁又能拒绝这种诱惑。也不必埋怨习近平,更不必挑“两个三十年不能互相否定”在逻辑和理论上的破绽,中共领导集团首领不维护本党无论新老左右的整体利益还能作甚,真当他为戈尔巴乔夫?
习近平沿着中共的惯性往下走,是制度使然。当年英王约翰接受《大宪章》,虽为贵族武力和形势所迫,事后又反复。但以后强势至巅峰的伊丽莎白一世又为何认《大宪章》为国之根本?制度的原因,是英国的稳定和繁荣发展离不开《大宪章》为基础的政体,即“王在议会中”及“王在法下”。文化的原因,大概从秦始皇等历代专制残暴的中国传统反比,或许解释会简便些。
中国封建王朝的不断更迭,有多种原因。而其制度中的不合理不稳定的因素,即无法保证各阶层和平相处及某些阶层的受压迫,应是主要原因之一。满清晚期其实一直在准备立宪,只是封建王朝的惯性及惰性使革命抢了先。进入民国后共和与复辟也时有反复,共和在相当的时期徒有虚表。总算在弹丸之地的台湾有了宪政,可在大陆,提宪政居然还不能理直气壮。《大宪章》使英王室至今不衰,当今中国的统治集团何以万寿无疆。专制与民主,从辛亥革命至今仍然是中国的主要社会政治矛盾。出路呢,成本最低的是实行宪政。反之,社会不稳或革命爆发。
皇族统治可以变为集团统治,名称不重要,专制本质类同。统治者不愿变革,宪政就只能是个梦。虽是个梦,但中国人还愿意做,因为如今人民并不羡慕和满足于坐稳奴隶的地位,而统治阶层的未来也取决于被统治者的处境及有否良好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