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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报评论:中国重手整顿媒体乱象

来源: 萧史

      

镜报编者按:有分析指出,陈永洲事件反映出的正是内地传媒界的潜规则,媒体队伍中,不乏害群之马,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以发表负面的批评性报道要胁当事者,进行隐性敲诈勒索,进而中饱私囊,形同黑恶势力。

中国新闻传媒界近期发生一件大事: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多次收取他人提供的「酬劳」,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报道,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目前,陈永洲已被湖南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羁押,陈承认其收受金钱的事实确凿无疑。这令内地屡禁不止的有偿新闻顽疾,再次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

中国媒体管理机构对此甚为重视,已饬令在全国新闻领域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和打击有偿新闻、新闻敲诈活动。

目前陈永洲供职的《新快报》领导层已遭撤换。新快报之「敝报还有两根穷骨头」成为网上笑话,让中国媒体人蒙羞。

中国知名学者、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展江指出,腐败早已延伸到新闻界,并且于今为烈。业内人士皆知,有偿报道是中国新闻界的顽症。这些年因有偿新闻丢了饭碗者为数不少,甚至因涉嫌敲诈而身陷囹圄者也屡见不鲜。国外媒体曾经报道,腐败已渐成中国媒体的一种存在方式,几十年来,有偿新闻不但不见遏制,反而不断蔓延。有论者言:近30年来「这支硬挺挺的旗杆在墨守成规中被金钱腐蚀得更为严重,斑斑锈迹甚至呈现出浓重的「黑渍」。为此,中国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在制止有偿新闻的问题上不但三令五申,亦曾处理过一批以身试法者。

老新闻工作者曾告「御状」

有偿新闻是指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者对要求刊登新闻者索取一定费用的新闻,它在中国是二十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在90年代日益泛滥,成为中国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中最严重的问题。

1993年4月,纽约华文《世界日报》曾经发表一篇题为《大陆记者发财有术》的文章。作者称内地记者:「全是商人气派,或津津乐道炒股票如何发财,或谋划起公关公司拉广告,或大谈稿子的含金量,在报上为企业发一篇东西该拿多少钱。」作者指,像这样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新闻像卖猪肉似的换钱的做法,在全世界恐怕也不多见。他认为,一是商品经济换脑筋,报刊宣传按质论价没得说;二是记者的确穷疯了,一个月工资、奖金刚够吃饭的,看着外面的世界真精彩,无奈只能「靠山吃山」。「对许多国家来讲,这种勾当根本不能叫『新闻』。」

本港媒体也曾发表文章,大爆内地记者搞有偿新闻的现象。

彼时,一批老新闻工作者联名给中央有关领导递交了一封措辞严厉的信件,痛陈有偿新闻的种种表现及其造成的严重危害。但它带来的只是一阵风式的整顿,之后有偿新闻依然如故。

中国社科院新闻学教授孙旭培说:「在今天的中国,腐败已是一种生活方式,但发生在新闻界更让人觉得没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了。」时下内地新闻界,有偿报道、记者和媒体敲诈勒索已经成了社会公害,一些无良媒体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找到企业的负面新闻之后,以此为要胁,讹诈广告,包括媒体网站刊发负面新闻,企业付钱才能够删帖的情况已成常态。

媒体业乱象丛生

陈永洲案并非内地媒体和媒体人无视职业道德的特例,当今内地,媒体鱼龙混杂,北京有一大批中央级媒体,地方则有党报党刊,部门有部门刊物,行业有行业杂志,迫於生存竞争压力,即便是党报党刊,也必须靠大量的广告和软文来生存,更遑论那些自负盈亏、财力不足的报刊。许多媒体对记者施加经营压力,鼓励其收费行为,除了正当的广告,「软新闻」层出不穷,自然而然会出现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

近年来,内地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媒体的管理制度屡屡出台,可是媒体乱象却是愈演愈烈。有分析指出,陈永洲事件反映出的正是内地传媒界的潜规则,媒体队伍中,不乏害群之马,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以发表负面的批评性报道要胁当事者,进行隐性敲诈勒索,进而中饱私囊,形同黑恶势力。

媒体业或进入整顿期

目前高层整顿媒体的信号已经释放。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就《新快报》陈永洲案件查处情况发表谈话,要求全国新闻单位和新闻记者吸取教训,要求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依法查处新闻敲诈和有偿新闻等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希望全国新闻单位引以为戒,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希望全国新闻记者认真吸取陈永洲的教训,筑牢法律底线,恪守职业操守,自觉维护新闻记者的社会形象。

学者展江指出,忧心中国新闻事业的人士正在探究呼吁新闻界禁止有偿新闻和新闻敲诈等问题的可能性。但他还是表示了对整顿效果的担心。展江认为:
其一,限制新闻界胡作非为,不能光靠道德约束,就像反腐败要有刚性的法律机制一样,而这是目前缺失的。况且腐败可分两种:勾结性腐败和勒索性腐败,后者在暗中实现利益交换,各方皆大欢喜,因此更隐蔽,危害更烈。

其二,媒体目前分三六九等,与权力越接近的地位越高。所以有人指出,陈永洲和他的报社在整个大媒体圈中,其实都是小角色,比他们更黑、更隐蔽的「大鬼」还有,他们大都「隐藏」在层级更高的媒体中。

其三,权利与义务应当对等,只限制媒体寻租腐败,不在法律上赋予媒体以基本的监督权利,这种监督就会忽强忽弱,若有若无。

其四,当下新媒体如日中天,势不可挡,而传统媒体经济上节节败退。如果说此前已是红包、软文盛行,那么,风雨飘摇中的传统媒体更容易失节。中国媒体没有退出机制,一些媒体操守会节节下降,「好死不如赖活」、「失节事小,饿死事大」可能成为某种常态。

11月7日,在中国第十个记者节到来的前一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出席第二十三届中国新闻奖颁奖报告会时指出,新闻工作者要始终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坚守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抵制虚假报道、有偿新闻。

明年,中国将统一换发新版记者证,负责这项工作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借此将组织统一的职业培训和严格的资格考试,对新闻从业人员的在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上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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