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身为加拿大非税务居民中的错误认识
“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是许多新老移民关心的问题。有人认为只要离开加拿大,再也不回来了,就自动成为非税务居民,再不需要向加拿大申报收入和交税了。还有人认为只要不在加拿大工作,不享受加拿大福利,就是非税务居民而不用交税。更有人认为可以向税局递交“申请当非税务居民”的NR73表格,之后就万事大吉不用再做任何事情了。这些都是不正确的认识。
在考虑成为“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之前,一定要了解它们各自的税务权利及义务。比较加拿大“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在税务待遇上的各自的利弊,然后再决定是做“非税务居民”还是“税务居民”。
在考虑成为“非税务居民”时,一定要了解“非税务居民”是如何界定的。在成为“非税务居民”后切记要保持其有效性。”税务居民”或“非税务居民”一般是由以下三个方面的规则来决定的:1)加拿大税务局税务条例解释中的“居住联系”(residential ties)规则;2)加拿大法庭提出的“普通居民”(ordinarily resident)模式;3)加拿大与相关国家税务协议中规定的“打破平局规则”(tie-breaker rule)。
税务居民或非税务居民的身份,是根据事实和实际情况其本人与加拿大或其它国家的状态关系来决定的。获得税务居民身份或失去税务居民都是以事实为依据,而并不是可以申请的。如果你不确定你的身份是否可以考虑为非税务居民,你应该向特许会计师或有经验的其它会计师或税务专家咨询。你也可以填写NR73表格由税务局根据你填写的内容来界定。使用这个方式时要注意的是,税务局的界定只是参考意见,将来可以不受其约束。税务局制定该表的目的只是为了“帮助”纳税人确定其居民身份,并不是真正对其税务身份的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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