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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能承受大幅放宽残障移民的申请标准吗?

Can we afford to scrap policy that rejects sick, disabled immigrants?
来源: 大中报特约 碧海
 
 
在对待残障人士的批准尺度上,加拿大的移民政策将有一个重大的改进。该政策可能是在人道主义上的一个“大跃进”。
 
联邦政府的移民部最近宣布,从今年六月开始,加拿大将对以前禁止入境的有长期残障疾病的移民申请人实施大幅度放宽批准尺度。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移民政策基本上都是遵循一个重大的原则,那就是对即将被接受的移民在年龄上,体格上和道德品质上的基本要求,或合格标准,是以充实国家的人口,提高国民生产力,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国际人道主义原则的严格遵循,乃至各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需要,这个国际人道主义原则,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改变和进展。但是其整体的发展趋势是:世界各移民国家,对移民的选择尺度和宽度,有越来越趋向于人道主义高度的趋势。这对世界上急于寻找移民福地的劳苦大众而言,无疑是一个大好消息。
 
加拿大是一个最需要移民,也是最讲究国际人道主义的移民国家。因此,在实施对移民的人道主义政策上,永远是站在国际标准的前列。不过,即是如此,加拿大也和世界上任何移民国家一样,在选择合格移民的具体标准上,也有一个准则和目标。
 
具体而言,就是对有严重疾病和永久性残疾的申请人,实施严格限制乃至完全拒绝的政策。它实际上也是全世界所有国家所一贯推行的,最重要的“合格移民”的标准和尺度之一。推行这个政策的理由实在是没有加以解释的必要。

 
任何一个国家,在实施具有人道主义原则的移民政策的同时,也不能够不考虑到有关国家的经济能力和实际状况,而对所有的残障移民申请人采取“来者不拒,照单全收”的政策。即使是像加拿大那样既富裕而最讲究人道主义的国家而言,也不能够不考虑到无限制接受这些残障移民对国家和社会,乃至对包括这些残障移民本身在内的民众所导致的沉重经济负担,和长期社会责任的重大后果。
 
因此,是否接受残障移民,和接受什么样的残障移民,以及被接受的具体标准又是如何的问题上,就值得进行讨论和商榷。比如加拿大是否应该接受残障移民,如果应该的话,那么什么才是接受残障移民的具体健康标准,和应该接受多少,则是一连串个必须严肃进行厘定和讨论的议题。



今年4月16日,渥太华停止已经在以往实施了40年,禁止和不接受在医学上被确认为无法接受的移民申请人的法律法规,并从今年六月一日实行新政策。在原有的移民法规之下,任何残障移民申请人,如果其在加拿大每年所必须化费的医疗保健费用,估计达到或超过$6,655元加币的话,其申请个案就不会得到批准。
 
新的移民政策则对残障移民所必须在加拿大花费的医疗保健费用的标准,提高到原来的三倍,即$19,965元加币。这条全新的规定,大大提高了残障移民申请人获得批准的可能性。
 
移民部长称,这项改进是联邦政府实现其所承诺的,“更包容”的加拿大人道主义移民政策的一部分。他进一步声称,把诸多残障移民申请人挡在门外的原来的$6,655元的医疗费用规定,与加拿大的人道主义原则大相径庭。

 
据移民部的统计,目前加拿大每年有大约有1000名左右的残障移民,他(她)们在加拿大每年要花费的整体医疗保健费用,大约是占整个加拿大医疗保健费用的0.2%,如果以这个数据来看,它似乎不是一个重大的问题。
 
不过,有人却提出了一个比金钱更加重要的关注。那就是,联邦政府的这种无限制放宽接受残障移民的尺度和限制,固然能够赢得“人道主义”的名誉,但是从久远的国家前途而言而言,究竟是祸是福?人们就会对此产生极大的怀疑。
 
有人建议,这种极端做法,从久远的利益而言,即使是对已经或即将进入加拿大的其他残障移民本身及其家人和后代而言,也不是正确的策略。

 
讲究人道主义非常重要,但是人们在有限的生活资源面前,是否能够接受并解决全世界所有残障人士的前途问题?试问整个国家和民众所要付出的代价,究竟有多大?人们是否必须为了人类的无可避免的身体残缺,和病变等自然现象,付出包括牺牲整个国家和民族整体利益和前途的代价,为此从“陪葬”?提出这样既现实有严峻的议题,也许会引起那些理想家和政客们的严厉指责。但是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是否也有同感?那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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