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嘉堡物业公司非法出租房屋 业主被罚款判刑
来源: 大中报 王飞
大中报综合讯:上周,多伦多市府发布新闻稿称,涉嫌在士嘉堡违规出租分租屋的物业公司Comfort Residential Group Home Inc.及其经理曼宁(Winston Manning)在安省法庭认罪,承认违反多项防火法规。这家物业公司被罚款,而且经理本人不仅被判刑,还被重重罚款。
环球新闻(Global News)的报道指出,该物业公司被罚$7,500,而经理曼宁本人则被罚款$73,000,再加25%的受害者附加罚款,$4,000因将建筑物用于非许可目的,还有一些法律费用。
除了罚款,曼宁还被法庭判处两年缓刑。在此期间,法庭禁止曼宁经营或出租任何多单元住宅,除非该物业完全符合多伦多市府有关经营和出租的法律和规定。
曼宁对CBC的记者表示,他表示自己必须接受这些裁决,因为他无力承担继续打官司的法律费用。他辩解说,他的好多租客都是经济困难,无处可去的那些人,特别是一些老弱病残者,医院把他们赶出来了,养老院不收留,庇护所也不要他们。
由曼宁代表的这家物业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出租屋分布在士嘉堡不同地区,其中包括108 Fawcett Trail, 692 Birchmount Rd., 107 Westcroft Dr., 78 Rouge River Dr., 32 Panama Court以及1320 Victoria Park Ave等。
去年7月,在多伦多警方配合下,市府牌照/标准机构和消防部门联合采取行动,对这家公司在士嘉堡Rouge River地区的5栋分租屋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分租屋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包括烟雾报警器和一氧化碳监测器失灵或运作不良,卧室内有蟑螂老鼠等害虫肆虐,屋内散发着人体尿液和粪便的强烈气味。
调查人员发现,在一栋由曼宁经营的分租屋中,多伦多消防局早前曾经发出过“对生命存在威胁”(threat to life)的警告,原因是该栋房屋有租客住在地下室。在这次检查中,调查人员发现上述分租屋不仅没有按消防局的要求进行整顿,反而将租客人数增加至13人。
这不是曼宁第一次被调查。 2016年,安省警方接到投诉,在给老年人和精神病患者提供住宿援助的居所里,有环境不卫生、过度拥挤、缺乏合格工作人员等问题。并对曼宁及其妻子在多伦多市内经营的5处居所展开了调查。
消防部门的官员在检查时同时发现,有8个人同住在一栋两层半独立屋内,而分租屋的经营者曼宁自己也住在其中。多伦多警方和消防部门随即向曼宁发出与违反附例、消防条例以及物业标准有关的三项检控。
多伦多消防局常务总监杰苏普(Jim Jessop)也表示,市府消防部门的重点是保证住在分租屋租客的安全和健康,保证他们所居住的地方达到良好并且符合消防安全的标准。
杰苏普还说,多伦多消防部门将按安省消防条例(Ontario Fire Code )严格执法,确保租客的个人安全,特别是要为弱势群体提供安全和健康方面的保护。
保证住房安全是市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按市长庄德利的说法,不管住宅物业是合法还是非法使用,只要是不安全,就要被惩处。
按市政府定义,分租屋(rooming house)是指超过4人分别租用卧室,单独付房租,并共享厕所或厨房。市政府称,分租屋在士嘉堡属于非法。市政府允许多伦多市中心和怡陶碧谷(Etobicoke)有分租屋,前提是业主必须持有执照。
按多伦多市府介绍,分租屋不安全的原因,包括改建时没经过政府审批;地下室、2楼和3楼的出口不足, 这些楼层需要至少2个出口;室内装修不符合规范,导致火焰蔓延速度加快;缺乏适当的电系统升级,以适应增加的负荷需求,或者是升级没达到ESA标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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