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王国中的杀戮(14)
—— 有关文革中几场大屠杀的史料辑录
来源: 潘文鸣
此外, 还有许多在外地工作的道县人,或因出身不好,或因家里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被一纸“母病速归”之类的电报骗回家乡,其结果与蒋晓初一样,一归永不回了。如南京市一位何姓的局级干部,就是被这样一纸电文骗回道县,结果家门都没有进,就在村口小河的木桥上,被大队“贫下中农高人民法院”早已安排好的执行人,从后面一刀砍死到河里边。其在道县的家人自然早已在他之前被斩尽杀绝了。可怜这位何姓局级干部至死都不知道他为何被杀。(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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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奸杀人案。1967 年9 月2 日,乌家山大队有个民兵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名单身青年妇女坐在茶山里歇脚,觉得面生,不像是这附近人。见有人来,该妇女显得神色有些紧张。高度的革命警惕性驱使该民兵上前拦住盘问。妇女闭口不答话。该民兵看到她的手臂上好像有绳索捆过的痕迹,断定她不是好人,立即将她带到大队进行审问。开始,民兵们厉声问她:“什么人?”“什么成份?”“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她睁着两只惊恐不安的眼睛,总是不作声。后来,把马刀架在她脖子上问:“再不说,就一刀宰了你!”这才战战競競地开了口,好像说是“广东的”。
听口音也像是那边的人。但由于双方口音都很重,他们的话她好像听不大懂,而她的话他们也听不大懂。民兵们想,这女子莫非装聋作哑,在大队问不出个名堂,干脆送到公社去。于是派了四个民兵押着她,送到公社民兵指挥部。公社民兵指挥部事情多,人手不够,不愿意再揽这档子事,叫他们押回大队去。当时,正是黄昏时分,一行人走到大队乌家塘边上,四个押她的民兵看看到天色已暗,动了邪念。其中一个叫郭成的提出:“这个女人连公社都不收,押回大队也是枉然,不如就在这里搞了她,开开洋浑。”其余三人欣然同意。于是四个人就在塘基边上,扒光这名妇女的衣服,将其轮奸了。轮奸后,其中一人对郭成仕说:“搞都搞过了,放她走算了吧。”郭成仕说:“不行!回过头她来找麻烦怎么办?”几个人一想有道理,问:“那,怎么办?”郭成仕说:“好办得很,就说是四类分子,搞死算了。”于是由郭成仕带头用锄头和石块将这名陌生的受害妇女打死,弃尸塘中。后来,又一想,怕尸体臭在塘里,闹出意见来,又返回来移尸到附近的茶山里,挖个坑草草埋了。土埋得很浅,连个脚都没有完全盖住,后来被野狗刨出来,拖起残肢满山跑,其情惨不忍睹。(第23章)
(六)杀人夺妻案。唐家大队被害者中,有一个 23 岁的地富子弟叫胡祥贤,人比较老实,从来不说多话,做事也下手(肯卖力),杀人时,生产队干部说:“这个就不杀算了。”照理说干部开了口,应该躲得过这一劫,但其妻长得不错,劳动力也好,惹得好些人眼红。一个名叫熊天苟的贫农老光棍看中了她,坚决要求镇压胡祥贤。此类杀人夺妻(或夺女)案,在道县文革大屠杀中,比比皆是,屡见不鲜。据处遗工作组的同志说,唐家公社不算厉害的,四马桥洪塘营公社杀人夺妻霸女仅立案追究的就有12起,女方没有提出申诉,根据民不举官不究的原则不予立案的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唐家大队这起杀夫夺妻案的特色在于,就在熊天苟美滋滋地准备当新郎官时,没曾想到半路上杀出两个程咬金,这两个也都是贫农的光棍,跟他斗起争,都要娶胡妻做老婆。熊天苟说:“这两个东西比蒋介石还要坏蛮多,杀地主那刻他们躲在鹅毛山(峨嵋山),怕死不革命,这刻要分胜利果实了,跑下山想偷桃子。”争执不下,差一点点打起来,熊天苟气不过,干脆一刀子把女的也杀了,免得三个人争起来伤了阶级感情。(第8章)
(七)杀人入党。小甲公社在文革中共杀237人,其中被逼自杀33人。该公社杀人还有一个特色,就是“火线入党”,凡是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一律要上火线,刺刀见红,“经受阶级斗争的洗礼”。该公社精华大队,杀人不算多,一共只杀了13 个(自杀1 人)。8 月22 日,精华大队支部书记蒋上代、民兵营长蒋先启等人参加公社的“革命会”回村以后,当晚就召开大队干部会传达。会上决定把本大队的地富及其子女关起来。(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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