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王国中的杀戮(30)
—— 有关文革中几场大屠杀的史料辑录
来源: 潘文鸣
(5)基层干部的兽性。1968年秋,南丹县车河公社龙藏大队在制造骇人听闻的“反共救国团”的假案时,大队革委副主任、大队斗批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容盛强亲自拷打15岁的少女容秀梅,“把她的衣裤脱光,用灯去照和用火去烧她的大腿和阴部,容秀梅喊爹叫娘,呼天唤地,叫声凄惨。但人面兽心的容盛强还厚颜无耻地威胁容秀梅:‘你给我搞,保险你没问题;你若不同意,就叫你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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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三个被判死刑的强奸犯。在(广西)仅有的10名死刑犯里,其中就有3名是因强奸杀人罪被起诉的。他们是:李超文,原广西容县六美乡(大队)民兵营长;徐善富,贵县大岑公社柳江大队民兵营长;王德堂,原广西凌云县武装部政委,现役军人,后任凌云县革命委员会主任。李超文和徐善富的罪行是在陷害和批斗所谓的“阶级敌人”时,强奸被害者的遗属数十人。而为了防止被害人告发,他们还进一步策划杀人灭口甚至灭门绝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徐善富的刑事裁定书》1984年3月18日)
具体来说,李超文案先是诬陷归国华侨周恒志“藏有炸药”,将其打成重伤。又在周恒志回家时,持枪以搜查为名,强奸了年仅十六岁周的妹妹周惠炎。为了防止周恒志和他的家人告发,李超文又策划杀害了周恒志及其父亲周德两人。接着,周恒志的母亲被迫自杀,其妻也被迫害至神经失常。这样李超文就达到了霸占周惠炎的目的。
王德堂则在所谓的“一月夺权”中,以武装部政委的名义动用军队和武装民兵夺了原县委书记赵永禧的权。但因为赵刚到凌云县才工作了一年,又为烈士之后,民间要结合他取代王德堂的呼声极高。这样,赵永禧和支持他的干部群众便成了王德堂的头号政敌。为了保持自己的夺权成果,王德堂非但策划谋杀了赵永禧,还残酷迫害那些反对他的干部群众。在战胜政敌的过程中,如他的死刑判决书所述,他“利用职权,乘人之危,采取威胁等手段,先后多次强奸被害家属及受批斗的女学生,其中有被杀害者之妻4人,被批斗者之妻2人,凌辱中学女生2人(“4·22”派),病人家属1人,还调戏猥亵妇女5人,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民愤极大”。
在广西文革期间,性暴力犯罪是一种遍及全省的现象。不仅在各区、县、市的大事记被频频提及,在整套档案里,完整的强奸、轮奸、性虐待、乃至以性暴力辱尸、毁尸的记载便有225个案例之多,女性受害者的人数应当在千人以上。
在中国近代,虽然早有关于中共“共产共妻”的传言,而且在暴力土改中,也确实有一些土改积极分子强占地富妻女为妻的现象,但中共建国后,这些恶行由于太丑恶,一直加以隐瞒和掩盖。文革期间,在广西和湖南农村,则大量出现杀父奸女、杀夫奸妻或为奸人妻(女)而杀人的现象,把土改期间的恶行重演,进一步把中共的野蛮、残暴和没有人性的本质赤裸裸暴露出来。
三、浩劫的产生及公平正义的缺失
导致广西文革期间发生的一场浩劫,其根源自然是毛泽东的阶级斗争学说。若具体来说,据宋永毅先生2016年的演讲稿中透露:“有绝密文件中确凿的证据表明:作为广西第一把手的韦国清直接授意了大屠杀。武鸣县是韦国清四清蹲点的样板县,1968年6月下旬,武鸣县梁同大队支部书记梁家俊,副支书黄锡基(韦国清蹲点住在他家)、前任支书梁其均等3人到南宁找韦国清请示汇报。当晚9时,大队党支书梁家俊对韦说,我们要把那些反对你的,想打倒你的‘4·22’反革命牛鬼蛇神统统都干掉。韦国清笑眯眯,不正面回答,却兴高采烈和大队3个干部畅谈到下半夜1点钟。已经向韦国清摸清了底的3个干部回去后,马上策划屠杀,当晚就杀了包括四类分子在内的54人。武鸣县梁同大队是最先动手杀人的。接着,全县推广了梁同大队经验,共杀死、打死、害死2100多人,其中干部74人,工人11人,贫下中农和学生1278人,四类分子及其子女802人。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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