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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与美国的税率差异

来源: 李涛,加拿大特许会计师(CPA,CA)

美国有着巨大的市场,许多加拿大的企业都会投注一定的精力用于发展美国的业务。在美国和在加拿大做生意有着许多相似之处,不过也有着许多差别。下面介绍几点税务上的差异,希望引起有计划或已经在美国做生意的加拿大朋友们的注意。

 

加拿大与美国的税率差异

加拿大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大约比美国的企业所得税率低三分之一左右。加拿大一般企业的最低所得税率约为25%,在美国要35%。对于加拿大的私营企业,所得税率会更低。比如在安省对于私营公司$500,000加币以下收入的所得税率是15.5%。而在美国超过$75,000美元时联邦企业税率应税收入会达到34%。在这种情况下差异就更大了。

 

如果你能够使你在美国进行的商业活动免除美国的税收,你将减少你的税务负担以及相应的税务管理成本。加拿大与美国的税务协定免除了一些加拿大人在美国进行的某些商业活动时引发的税务责任,不过你仍然需要向美国税务局申报。否则会面临高达1万美元的罚款。

 

由于美国各州及市有不同的立法,加拿大公司或个人即便可以按照加拿大和美国的税务协定免征美国联邦所得税,但他们仍然可能需要支付州及地方所得税、销售税或其他税务责任。一般来说,当加拿大方派遣人员出现在美国进行商业活动时可能会引发所到州或市的税务问题。比如当加拿大人派遣他们的人员,代理在美国从事商业活动,或是将公司的资产存放在美国,即使这些行为只是临时行为,都会有可能引起州或市的税务问题。甚至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即便加拿大人没有出现在美国但是他们的服务被用于某些州或市里,也会被认为应支付所在州或市的税务。

 

非美国居民需支付的预提税

根据从事的商业活动的需要,你可能希望使用美国公司在美国进行商业活动。通常情况下,美国公司应该由一个或多个加拿大公司持有其10 %或更大的股份。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将来在分红时可以减少美国政府所征收预提税。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股东,预提税是15%。当股东持有10%或更多的股份时预提税会减到5

 

当美国公司在美国从事的是“活跃业务”时,加拿大母公司收到的盈利是免税的。当加拿大公司的个人股东收到分红时,股东有资格享有在加拿大征税的优惠税率。另外它还可以帮助加拿大个人股东在意外或自然死亡时避免受到美国遗产税的影响。

 

“有限责任公司”(LLC

与加拿大不同,在美国有一种特殊的有限公司叫“有限责任公司”(LLC)。在美国这种公司在小企业中非常流行。有一些法律/税务/会计公司即使针对加拿大人也无条件地推荐这一形式。

 

不要将这一类公司与“有限公司”混淆到一起。虽然两种有限公司都提供有限的责任,从税务角度上说,“有限责任公司”(LLC)不是一个单独的税务实体。类似于加拿大的合伙人制,“有限责任公司”(LLC)的税务需要在股东名下单独申报。

 

相反,加拿大税法把“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个单独的公司,只有在公司将盈利分配给股东时,股东才需要缴税。当使用“有限责任公司”(LLC)时由于加拿大和美国在征税上的方式不同,这会造成在美国支付的税款无法用来冲抵加拿大的税款。一般地来说,加拿大人应该避免使用这一类公司在美国进行商业活动。

 

加拿大和美国的税务体系都非常繁杂。如果你有在美国从事生意,了解两地税务差异可以保障你不会受到负面税务影响,为你的生意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聘请一位专长于美加税务体系的特许会计师可以协助你妥善规划你的税务结构,使你留有更多的精力专注于你的生意发展。

 

如果你对本文的内容感兴趣,请电:416-399-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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