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收入分配政策如何影响报税
联邦政府推出的家庭稅惠措施允许夫妻收入分摊报税。虽然只有年收入超过$23.3万元的家庭才能享受到最大税惠,但你在填报2014年纳税表时仍需对新政做一些了解。
The family tax-relief package rolled out by the federal government allows income splitting between partners. While only families with income over $233,000 will enjoy the biggest tax relief, there are things you need to know in preparing 2014 tax returns.
(大中报泊然报道)联邦保守党政府去年10月推出的家庭稅惠新政允许夫妻收入分摊报税,实际上这项新税惠措施是哈珀总理在2011年竞选中首次宣布的家庭收入分摊报税计划的改进版。
联邦保守党政府之所以要对家庭收入分摊报税计划进行改进,是因为有批评人士指出该计划会加剧加国的贫富分化,只有最富裕的家庭才能享受到最大税惠。
但是,家庭稅惠新政仍然未能摆脱批评,被指只有15%的加拿大家庭能够从中受惠。此外,还有独立分析家指出,该项税惠措施的最大受益者仍是那些年收入超过$23.3万元的家庭。
儿童服务福利计划新规
- 自2015年1月1日起,每名6岁以下儿童每月可领取的福利金从原先的$100元增至$160元。
- 自2015年1月1日起,6岁至17岁的儿童每月也可领取$60元福利金。
- 由于追溯性调整,上述福利将于2015年7月起付。
- 自2015年起,全民儿童福利金(UCCB)强化计划将取代现有的儿童税收福利。但新的全民儿童福利金不会取代你目前可能正在领取的儿童牛奶金(CCTB)。
虽然联邦政府表示,其在家庭稅惠措施中放宽全民儿童福利金(UCCB),并提高托儿开支抵税额将会令所有家有18岁以下子女的家庭获益,但这两项新措施都是在今年才开始生效,并且要到2015年7月才起付第一笔一次性付款,而预期在此之后几个月就会迎来秋季大选。
收入分摊报税
实际上,加拿大家庭在2014纳税年度只能享受到家庭稅惠新政中的夫妻收入分摊报税。但由于联邦保守党政府直到去年10月底才宣布该项新政,所以一些预先印制好的年度纳税申报表上可能并未提及该项税惠。但是,目前所有CRA(加拿大税务局)认证的报税软件程序都已将这项收入分摊报税措施纳入其中。因此,一些不愿意使用报税软件的人士今年可能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开始熟悉这些软件程序。
由于想要享受收入分摊报税并非易事,因此纳税人在填报2014年纳税申报表时必需了解以下一些税务知识:
- 申请家庭必须是至少有一个18岁以下子女的双亲家庭,因此单亲家庭、父母处于相同税阶的家庭,以及没有子女的家庭都与此项税惠无缘。
- 收入较高的配偶或同居伴侣可以让收入较低的另一半分摊部分收入报税,但最高限额为$5万元。
- 分摊报税所得的税惠将成为不可退还的抵税额,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在纳税时都可申报。
- 每对夫妻每年可节税的额度在$2,000元封顶。
- 所谓夫妻收入分摊报税只是“名义上”的收入转移,而不是实际的收入分摊,由于个人的实际净收入和应纳税收入不会因此发生改变,因此这只是联邦税惠,在申报省级税时并没有相应的税惠。此外,这种“名义上”的收入转移也意味着纳税人基于净收入享受的一些福利,例如GST/HST退税、儿童牛奶金和年龄津贴(Age amount)都不会受到影响。
- 无论一个家庭中有多少个18岁以下的孩子,夫妻收入分摊报税的税惠都一样。
- 想要享受夫妻收入分摊报税的家庭中至少要有一个到当年底仍不足18岁的孩子,并且这个孩子必须全年都和父母居住在一起。但也有一些情况属于例外,如果孩子是在当年出生、领养或夭折,夫妻仍可享受该项税惠;如果一方配偶或同居伴侣去世,另一方也仍可享受该税惠。
- 虽然有关家庭稅惠措施的立法尚未获得通过,但加拿大税务局已将此视为国法。
- 分摊报税的夫妻双方都必须是加拿大居民,并且都必须填报2014年纳税申报表。
- 分摊报税的夫妻双方不得分享任何退休金收入。
-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宣告破产,则不能在宣告破产当年享受分摊报税。
- 如果孩子全年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其中任一方都可申报税惠,但不能双方同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