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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再谈警察在办案中选择对象的Carding政策

来源: 大中报特约 碧海

我在《谈警察在巡逻和破案中选择可疑对象的办案方针》一文中指出,多伦多警察当局(或世界上所有的警务工作),所必然采取的有选择性的被称作Carding的办案方针尽管有所缺陷,但是完全有其存在的必要。其理由十分明显,谁都应该能够理解。

为了说明问题,我举一个比较特殊的例子:要是警察在侦破一宗案件之前,确知疑犯是一个黄皮肤的亚洲人,那么为了提高破案效率和节省人力和时间,参与破案和侦查此案的警察部门,会在一定的时间范围之内,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亚裔疑犯身上。也因此,办案的警察认为可疑的所有亚裔路人,都有被警察拦截查问的极大可能。这是Carding办案方法和策略毫无质疑的地方。当然,在执行逐项工作的具体过程中,难免有各种形式的错误,那是另一个问题。但是对这个案件的Carding办案方针本身,应该是没有质疑的地方。可是现在的问题是,黑人人口的犯罪记录远远超过其人口比例,这几乎是包括非洲各国在内的全世界的普遍现象。毫无疑问,警察在维持社会治安和灭罪破案工作的过程中,也必然会反映在有相应比例的黑人市民受到盘查。这对很多非洲裔的守法良民而言,无疑是一种不公乃至受辱,可是人们的脸上不可能写明本人是守法良民,大学教授,文人学者,政府官员,乃至政党领袖等等。对这些有高尚职业和地位的清白非洲裔市民而言,警察的Carding工作显然是对他们的人格侮辱,乃至种族歧视。事实上,多伦多新上任的黑人警察总长本人,就曾经有十次以上受过警察的这种侮辱和歧视性质的查问。可是我们的那位黑人新警察总长,却从来也没有对此进行过任何抱怨。相反,他还能够非常正确地把自己(和所有其他受警察侮辱的黑人良民)所受到的这种感情上和人格尊严上的伤害,看成是实施一项政策时所必须付出和无法避免的“附属代价”(Collateral Damage)。当然,由于警察工作的复杂性,和部分警察的工作方法乃至歧视心态,市民所忍受的这种感情上的“附属代价”可能过高,应该予以避免。因此所有Carding工作有加以不断检讨和改进的必要。但这是人为的过错,而不是政策本身的问题。可是多伦多黑人社区的民众,却因噎废食,坚决反对警察的Carding工作,认为它是一个歧视黑人的借口。但他们无法理解或不愿意了解,多伦多黑人市民犯罪率远远超过其人口比例,这必然反映在警察在Carding工作中黑人特别受注意和受查问的事实。

毫无疑问,这种警务工作,之所以会引起黑人社区的反感和反对,原因非常简单。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非法行动受到特别监视而感到威胁;至于奉公守法的黑人也反对Carding,则是不想自己的正常生活受到警察的无辜干扰,他们把这种Carding看成是对黑人的一种歧视和侮辱的心情是可以想象的。可是他们无法理解的一点是,这种是自己族裔超记录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恶果,以及自己必须为此偿付的“附属代价”。不幸的是,除非黑人的犯罪率降低至平均水准,所有无辜的黑人也得偿付这种受委屈的“附属代价”。这是除了黑人社区以外的民众都能够理解的不愉快,但无法避免的残酷的社会和生活现实。可是既然如此,为什么这个议题会受到越来越大的争议呢?其主要原因是政治上的。因为政客为了获得选票,几乎会说任何违背事实乃至违背良心的话,只要能够在这个议题上搞起风雨漩涡而取得选票,把这个问题政治化,把它变成一个模糊不清的在政治上似乎正确的议题,就是一个竞选拉票的机会,就可以混淆视听,迷糊群众,就有机会在政坛中浑水摸鱼。所以,像这样受黑人社区反对的敏感议题,就永远能够搞起政治风雨,永远也不会尘埃落地。说白了就是这么回事。

当然,这不是说,Carding或政府的任何政策的本身能够保证毫无缺陷,或者说执行该项任务的某些警察有歧视黑人的心态,或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故意刁难,乃至刻意陷害黑人的个别情况发生。但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改革机制和加重对警察的监督加以避免和改进。比如必须对受查问的对象保持书面记录,事先必须向对方表明其可以享有拒绝回答问题的权利,或执行查问任务的警察必须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以及在查问完毕时,必须向对方签发一张查问过程和内容的记录清单,以避免警察有故意违规的行为等等。可是人们不能够因噎废食,不应该因为Carding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瑕疵或弊端,而把打击社会罪犯和保护市民生活安全的警察的Carding工作废弃。因为人类社会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十全十美的灭罪途径和社会治安政策。

警察的Carding工作固然要不断加以改进,对于在执行这项工作任务时故意歧视或陷害民众的警察必须加以严厉处置和及时阻止,但是Carding警务工作则绝对不能放弃或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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